你的爬虫违法了吗?违了什么法

国内很多人都不知道中国的《刑法》,更不了解其中关于计算机违法的相关定义,我们很多人对于行为违法的定义大多是凭主观直觉(别人都这么做的,我这么做怎么能违法?),更没有机会去了解计算机领域相关的判决案例,当然也可能是不愿意去了解(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这里,我们只讨论逆向爬虫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条文,在国内,除了经过授权(可以是默认授权)的网页,其他任何数据的获取,都能被定义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而不管这个数据是否是公开的,比如我们打开手机就能在屏幕上看到的,我们不去讨论这个判决的合理性。有人觉得这很合理,你抓别人数据经过允许了吗?这当然是违法犯罪,有些人就觉得很不可思议,这些数据都是手机公开能看到,而不涉及任何隐蔽数据。但是,我们要特别注意,中国的法律是实用主义的,以目的行为结果作为导向的,我们不能对此做过多的辩论(本院不予采纳)。这里,我们列举一个美国的案例:美国有一个大学生,伪造了自己的电脑MAC地址,假装自己是某个学校的学生,把本来不能访问的数据访问到了,然后检察官起诉他侵入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但是后来法官意识到,仅仅修改了自己的MAC电脑地址访问到的数据不能被定义为侵入,后来就改判了。在国内,这是非常非常困难的,认识到这一点非常重要,有些人可能会告诉你今年又办理了多少案件成功不起诉,原谅我们不能用事实去完全论证,但是我们只需要简单看下中国法律无罪判决率是多少(中国2022年无罪判决率为0.044%,2023年无罪判决率为0.051%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的无罪判决率一般在25%左右,香港裁判法院无罪率高达45%)这里我们对于计算机相关的案件进行一些拓展思考,让我们更细致地看清其中的核心问题。我们的电脑完全是我们自己的个人财产,没有任何人可以否认我们和我们的电脑可以合为一体,我们的电脑知道的、看到的我们自己也能看到知道,我们电脑能做到的,我们自己也能做到,但是实践中我们的电脑被作为了第三方公司的权限延伸,而对于一些民事违约的问题全部加成了刑事问题,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到底什么情况下是民事违约,什么情况下是刑事违法?法律区别制定的本源究竟是什么?这里我们可以简单思考下,对于我们的个人财产,显然法律赋予了几乎无限的保护,任何的只要没有经过我同意的占有几乎都能被定义为刑事违法,但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却存在大量的民事合同违约问题,这是因为,我们的财产是静态的孤立的没有参与任何活动的静物,所以法律对其进行了极高的程度的偏向保护,但是因为公司之间是进行一种商业活动,公司的任何活动都是相互联系的,大家之间的互动在于为自己创造收益,法律并没有对于其中的任何一方进行极大偏离的保护,而计算机相关活动是什么呢?本质上是第三方公司在进行一种商业活动,并不是说是孤立的需要无限制保护的。而国内实践中却往往对于这些公司的相关利益进行了一种类似个人财产的完全不可侵犯的保护,这其实就造成了事实上这些公司不仅具有资本垄断,而且具有了政治法律垄断,看过一些书上有民营企业家抱怨自己经常如履薄冰,仿佛一不小心就触犯了什么法律,我觉得也许说这话的时候是很久前了,或者他们还不够大,请看(XX省XX药酒跨省抓捕"造谣"记者),今日早已不同往昔。为什么其他一些国外的法律实践中却能做出轻一级的民事违约判罚呢,我想是因为他们担心,如果对于公司的偏离保护可能上会造成一种可怕的垄断(参考最近有些国家规定用开放数据训练AI是合法的,苹果公司必须允许自己手机侧载安装其他应用)。这当然与这些国家的法治传统有关。这需要一步一步来,在几百年前,我们可以“莫须有”罪名,几十年前,我们需要一个看上去还行的法律罪名,直到我们慢慢认识到不仅需要看上去差不多,还需要认真对待其中每个字,每个词,相信未来会越来越好,尽管这可能需要很多的时间,很多的努力,当然还有很多的代价。当你能看到我上面这么一大段啰嗦的话,其实就已经证明我们走在更好的路上了,不是吗?